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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兵净多:讲讲美国枪支问题
By 美国大兵净多  
Tag: 控枪
OP 06/13/2016

 

控枪问题是美国一个一直以来争论不休,而且每逢重大枪击案都会被翻炒出来大肆争论一番的老大难问题。

总的来说,激进派的观点主要是要求更多的背景调查,延长购买枪支的等待时间,要求购枪者进行必要的武器培训,控制弹夹子弹数量,禁止“攻击型武器”,禁止公共场所携带武器,到全面收缴武器废除宪法第二修正案(确定了美国人民拥有持枪权)。

保守派的主要观点基本就是反对上述激进派提出的改革方案,要求保持现状,或者更夸张一点的就是要求取消特定公共场所禁止携带武器的禁令,虽然美国大概每年10000人死于枪支暴力,但是保守派的说法是:杀人的是人,不是枪。

我个人觉得两派观点都有合理与不合理的地方,下面分别说说我支持两派哪些意见以及原因:

关于购买枪支时更多的背景调查,我是支持的。理由是恐怖主义和精神病,更严格的背景调查可以把很多潜在的上述这两种人过滤掉。众所周知,美国大型枪击案,尤其是最严重的那一类大都是这两种人干的。精神病和FBI黑名单上的“潜在恐怖分子”不应该可以如此容易的说买枪就买枪。因为在美国很多地方,比如我现在居住的堪萨斯州,任何一个没有案底的公民或者持移民签证者想要购买一把枪,到任何一个武器店,只要出示两张带照片的ID,填个表,付几百块现金就可以立即到手。然后你可以公然的在大街上佩戴这把刚买到的枪,没有法律可以约束你。而此次奥兰多恐怖袭击的主犯早在2013年就受到了FBI的注意,但是仍然合法的获得了作案所需的武器。

延长购买武器的等待时间,这个我也是支持的。很多枪支暴力无论是自杀还是他杀,都是“一时冲动”下的产物,如果有武器购买等待时间,相信美国的枪支暴力死伤者会有明显的下降,而这并不影响第二宪法修正案赋予的持枪权。

持枪者的必要武器培训,我也支持。国家出钱,增加就业,没什么不好。如果一个人真的想要使用武器,应该不介意接受必要武器培训,好比一个人真的想开车,也不会介意去考驾照吧。考驾照这个程序也并不影响美国人民开车的权利不是么?另外“杀人的是人,不是枪”,这句口号不错,但是枪会让杀人这事变得更简单,这是基本事实。

控制弹夹子弹数量,这个I really don't care. 

关于禁止“攻击型武器”,这个就有意思了。因为“攻击型武器”这个名称本身很搞笑,啥是所谓的“攻击性武器”呢?就是类似于下图中这样的,全称叫做“半自动攻击型武器”。所谓半自动,就是扣一下扳机打出一发子弹。1994年克林顿签署了一项禁止该类型武器的法案,禁止美国继续生产销售该类武器。这个法案在2004年过期了,此后奥巴马政府几次尝试重新引进此法案都没有成功,而每次美国出现严重枪击案,该类型的枪支就出现销售高潮。因为克林顿那个法案如果再次通过的话,已有的武器是不受影响的,可以继续合法持有。让我怀疑是不是美国步枪协会有在背后跟着炒作禁枪问题。

 

 

至于为什么我说“攻击型武器”这个说法很搞笑呢,就是因为其法案通过时有对该类型武器定义为“大容量弹药供给装备”,也就是说一梭子可以装载几十发子弹。比如我们军用的M4标准弹夹是30发子弹,此武器的民用版本AR-15也是一样。但是这个特征并没有在该类型武器的正式命名中得到体现,绝大多数要求禁止该类型武器的所谓自由派(包括希拉里)都不知道啥叫“攻击型武器”,也不知道克林顿的法案为什么禁止“攻击型武器”,他们经常会不知所云地要求禁止“半自动武器”。

比如在一次和我们那位精通中文的白左朋友的辩论中,他说到美国应该禁止“半自动武器”,于是我告诉他美国的绝大多数武器都是半自动武器,包括几乎所有的手枪,都是半自动的。如果禁止“半自动武器”,美国就剩不下几把枪了(能剩下一些手动填充的猎枪啥的)。我说你一定是根本没用过枪,对武器没有起码了解。白左朋友也坦然承认确实自己不了解枪支。而这种连到底是什么也没有搞清楚,就要求“禁”,是不负责任的。这种情况在美国的禁枪支持者中也非常非常的普遍,绝大多数要求禁枪的人们一生中都从来没有使用、拥有过枪支。

另外这个“攻击型武器”的禁令被很多人质疑违反宪法第二修正案。我们看看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原文:

【紀律優良的民兵部隊對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並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受侵害。】

你想象一下,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一只“纪律优良的民兵部队”,由于“攻击型武器”被禁,只能骑着马拿着手枪与英军苦苦搏斗的场面……是不是有点搞?

至于禁止公共场所携带武器这个主张在大城市比如纽约、芝加哥都是严格执行的,我在纽约几年从来没在大街上见过有平民持有武器,其实绝大部分纽约家庭也是没有枪支的。美国全国控强最严格的地区芝加哥市,是枪支暴力最严重的地区。其仅仅2014-2015这两年内死于枪支暴力的人数(1000人左右)就超过美国全境半个世纪以来所有死于“大型枪击案”的人数总和(869人)。

目前的现实是媒体只关心“大型枪击案”,不关心芝加哥的枪支暴力,前者大部分受害人都死于手枪,后者几乎所有受害者死于手枪,而不是所谓“攻击型武器”。但是为什么政客如希拉里如此关心攻击型武器?因为希拉里是个现实的政客,她不可能去直接反对或挑战宪法第二修正案(修宪需要国会2/3投票通过,必须建立在两党共识基础之上,而在这个问题上,民主共和两党不会达成共识),所以任何挑战行为都会令她在政治上丢分。希拉里不是川普,她不会去干这种事。手枪呢?更不可能禁,也不现实。她所可能做到的就是继续比尔克林顿当年的禁止攻击性武器的法案,这样她的支持者会觉得她实际上是为人民做了点什么。

我对攻击型武器问题的看法是:美国的枪支问题,无论是“攻击型武器”,还是“大型枪击案”都不是问题的焦点。这问题更多是流氓地痞文化造成的,社会混混和帮派仇杀是枪支暴力的主要原因,恐怕你把推动帮派痞子文化,整天喊着“弄死警察”的嘻哈帮派音乐禁了会比把枪禁了更管用(当然这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但是要求禁枪的民主党不可能会去指出这个政治不正确的问题而只能转而对次要问题纠缠不休,而愿意指出这个问题的共和党则不可能会去推动限枪政策。死结。

当然即使“攻击型武器”不是焦点,但这不等于说在技术上限制“攻击型武器”不会或多或少,起到减少枪支暴力的作用。而“攻击型武器”在美国南方很多地区却是其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体如何还需大家去做政治妥协,这也是美国作为一个联邦国家,各州制定自己相应法律的必要性基础。

还有一次我们那位白左朋友跟我说德国2015年死于枪支暴力的人数是70人,VS美国大约10000,你怎么看?我说你要是算算德国这100年来死于枪支的人数,拿来和美国比比可能会有不同感受——如果德国也有美国一样的枪支文化,恐怕压根不会出现纳粹。

美国的枪支暴力问题总的来说是逐年好转的,当然如果你天天看《华盛顿邮报》,则会有相反的感觉。最终美国要更好的处理这个问题,还是需要进行更多的教育以及各州、各地区依照自己的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法律。

这个问题上解决的比较好的是布隆伯格市长对纽约市的治理。短时间内,纽约的各项暴力犯罪率都大幅下降。纽约警察是比较出名的,在全国来看都算得上比较横。“把手举起来”可能还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成为人们对美国警察的主要印象——毕竟,美国人民有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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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6/14/2016

拥有枪支是宪法赋予每个人的权利,谁有甭想以各种形式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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